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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职业技术学院QQ、微信等工作群管理办法

作者: 编辑:严文圆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27 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学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快信息化管理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在工作交流、表达述求、信息共享、传递正能量、收集建议意见、推动工作、提高办公效率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内部微信、QQ群的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各类群的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原则上群主就是第一责任人,群主也即群管理员。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范围内建立的微信群。

第二章 管理流程、组织、职责

第四条 学院官方群原则上就是QQ平台的“闽院工作群”和微信平台的“中坚力量群”、“闽院工作群”,其他一切群不得冠名“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闽院”、“闽大”等易引起混淆的名称。任何群不得以“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闽院”、“闽大”的名义邀请成员。

第五条 各部门因工作的需要可以建立相应的工作群,工作群成员应为部门人员,不得吸收非本部门内部的业务人员。

第六条 群管理者应根据人事变动,负责成员准入、请出。原则上成员的准入和请出操作由群管理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邀请人员加入。

第七条 成员实名制管理:进群人员必须实名制,群昵称命名规则:部门+员工姓名,例如:组织人事处-张某某。个人头像宜采用本人近期照片,不宜经常更换。

第三章 内容管理及要求

第八条 内容发布及要求:倡导信息共享和正能量传递,群消息发布以工作动态信息、最新通知、公告、重大活动与决策、行业最新信息、紧急信息以及探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主,不得在群内随意聊天、不得发布与国家政策法律抵触的言论、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第九条 成员应对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适用性负责,对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涉及到公司及他人隐私的问题不得在群里发布及擅自转发;发布信息内容简洁、文字表达清晰、尽可能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条 微信群安全保密工作。每一位群成员须自觉做好群内容安全保密工作,对群内信息、业务通报、工作内容等敏感信息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则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第四章 备案和应急机制

第十一条 所有以“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闽院”、“闽大”名义建立的群,或者群内本院教职员工数量达30人以上,或者群内本院学生数量达到100人以上的各类群必须向学院宣传统战部备案。

第十二条 各部门建立的各类工作群必须在各部门和学院信息网络中心备案。

第十三条 在党和国家政治工作重要时期或学院舆情特殊时期,各类工作群实行群主值班制度,要求群主24小时有效监控群内动态,对异常情况实行即时截图备案、剔除危害人员、2分钟撤除信息、30分钟上报等措施。

第十四条 各类工作群群管理员在日常对异常情况要实行即时截图备案、2分钟撤除信息等措施,遇到严重的网安情况时应采取解散工作群的措施并通过正规途径上报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实施,请遵照执行。

第十六条 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宣传统战部和信息网络中心向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提请处理并移交相应材料。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