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作者:学院要闻 编辑: 来源:news 发布日期:2011-09-21 阅读:
1. 比赛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
2. 主办单位: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3. 比赛日期:2011年 11月2-4日
4. 比赛地点: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南区田径场
5. 竞赛分组:分 2 个组别: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6. 比赛项目:
男子甲组共15 个项目。:
一百米 二百米 四百米 八百米
一千五 三千米 五千米 110米栏
4×100米 4×400米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7.26kg) 标枪(800g)
女子甲组共14 个项目:
一百米 二百米 四百米 八百米
一千五 三千米 100米栏 4×100米
4×400米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4kg) 标枪(600g)
7. 参加单位:共12 个单位。
简称 全称 简称 全称
【文传 】 文化传播系 【经济 】 经济系
【旅游 】 旅游系 【外语 】 外语系
【建筑 】 建筑工程系 【计算机】 计算机系
【资源 】 资源工程系 【机械 】 机械工程系
【电气 】 电气工程系 【化工 】 化学工程系
【中专 】 中专部 【助考 】 助学考试中心
8.参加办法:
8.1.每个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45名,领队一名,教练一名。 每个项目每单位限报五名,每人限报二项,可兼接力。
8.2.各组别运动员号码布由大会统一编制。
9.运动员资格规定:
9.1.凡是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9.2.报名后或者在比赛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者,则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同时每人次扣团体总分20分,并通报批评。
9.3.凡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无任何不良疾病史者,方可参加比赛。
9.4.运动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比赛作风和比赛道德,做到尊重对手、尊重裁判、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10.报名办法:
10.1 报名截止日期至10月10日,逾期报名作弃权论。
10.2 报名表在本页面左下角附件处下载,并将文件保存到硬盘,用Excel编辑报名单。编辑时注意不能改变报名单格式,只能在对应的组别、项目行的【运动员a】【运动员b】【运动员c】栏填入运动员姓名,编辑结束后保存,保存时选择原来的格式,不能用新版Excel格式覆盖。
10.3 各单位请于10月10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单拷贝到体育组,或把报名表发送到13959481629@139.com,同时把报名表打印一份,注明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上交存档.报名后不得更改、补报、换人等。
10.4 联系电话:13959481629(许老师)
11.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1.1.设团体总分(男女组合并计算),取前三名,单项取前八名。
11.2.团体总分名次判定:按运动员各单项得分总和多少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总分相等,依次分别以破校纪录次数判定名次,多者列前。若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若仍然相等则看第二名,依此类推。
11.3.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单位大会发给奖金和奖旗。
奖金:第一名:1500元 第二名:1200元 第三名:900元
11.4.录取名次与计分方法:
①甲、乙、丙组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②接力计分不加倍,按照单项成绩计算。
③凡破校最高记录者另加9分,(1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打破几次记录,只取最高记录分一次)。
④各组各单项报名人数<=8人,均减一录取,单项报名不足3人取消该项目比赛,由大会竞赛组通知有关单位在两天内改报其它项目。
11.5.100米栏、110米栏及4×400米接力项目直接预决赛。
11.6.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学生组评选4个单位,发给锦旗及奖金500元。
12.比赛规则: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2002年〖田径竞赛规则〗。
13.其它:
13.1.本规则解释权属大会竞赛组。
13.2.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1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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